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浙理工党〔2020〕19号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选树典型,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学优看齐。经学校党委研究,拟评选表彰一批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校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其中教工10个、学生5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其中教工20名,学生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注重向基层倾斜,中层干部比例不超过20%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是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推荐对象一般应优先考虑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或在防疫抗疫等重大政治任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可参照本通知精神评选本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事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员工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和推动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和推动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和推动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积极履行职能责任,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单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酝酿产生。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人数的大致比例,分配到各单位,具体见附件1。为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向普通党员倾斜。

2.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于612日(周五)前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相关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同一类别推荐名额在2个及以上的请排序后上报,电子稿请发至邮箱:dwzzb@zstu.edu.cn

3.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经公示后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推荐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使推荐过程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助推学校事业发展的过程。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再立新功,奋力担当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使命任务。


附件: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浙江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浙江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浙江理工大学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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