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2020〕3 号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等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20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在即,2020届本科生也即将毕业,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建材料整理归档、交接传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
各级有关党组织要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所属的学生党支部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学习准则条例,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交流在校期间的收获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爱岗敬业教育;指导毕业离校如何接转党组织关系等。
二、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各支部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按照党员材料规范化管理要求,全体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档案要规范归档,归档材料详见《关于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的说明》(附件1)。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有关党支部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时一般要转出学校,及时转到接收单位党组织。
1.党员转出学校的,事先与接收单位联系,落实好接收党组织单位名称和抬头,党组织关系转出到省内的,要通过党务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须到学院开具纸质介绍信,填报《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附件2)并交由学院汇总,毕业生党员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后,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学院留存,学院在党务系统上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2.考取本校其他学院研究生的,按照转出省内方式操作,直接在党务系统转入对方学院党委(党总支)。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户籍所在或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档案一般与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到毕业生报到证上写的档案寄往地方,接收党组织要求查阅档案的,可以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
四、毕业生党员离校安排
毕业生党员离校后,转出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直接去接收党组织报到,并提醒对方及时在党务系统上接收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去对方党组织报到。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做好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对经通知仍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和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五、其他说明
《致我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由各学院参照学校模板,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要求他们仔细阅读信反面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的说明》、《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等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9日
附件1:关于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的说明
附件2:致我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附件3:《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附件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